产品目录
技术文章
当前位置:首页 > 技术文章 > 详细内容
广州建筑废弃物利用率低,将建循环利用试点
点击次数:1619 更新时间:2013-06-25

  24日下午结束的14届72次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工作方案》和《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的主要技术路径》(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和《技术路径》),旨在借鉴国内其他城市的先进经验,为探索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在工程建设领域循环利用提供有效途径。
  平均年产量约4000万吨 仅不足100万吨被利用
  根据广州市*部门统计,该市建筑废弃物平均年产生量约为4000万吨左右,其主要成份大致可分为建筑余泥、废混凝土块、废砖瓦、废砂浆、废沥青等几类。
  其中,建筑余泥占了总量的60%。据了解,建筑余泥一般不需要处理,可直接用于场地回填、堆山造景和绿化用土。但是,目前由于各类开挖工程与填土工程施工进度信息不对称,不能实时实现工程之间余泥的交换使用,导致大量余泥需要运到填埋场处理。
  其次是拆除旧建筑物所产生的废混凝土块、废砖瓦、废砂浆(以下简称拆除废弃物),约占了排放总量的25%,年产生量约1000万吨。另外,全市每年沥青道路翻新产生的废旧沥青混合料产生量约50万吨。
  在处理利用方面,全市每年总利用量不到100万吨,主要处理方式是作为垃圾予以填埋。
  政府主导、企业投资、特许经营、市场准入
  据悉,广州将建立“政府主导、企业投资、特许经营、市场准入”的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运行机制。《工作方案》具体提出了建立健全政策技术体系、2013年底前建成1-2个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试点项目、2016年底前全市建设7-8个循环利用项目等三方面的工作目标。
  其中,2013年将建成的1-2个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试点项目已经明确选址白云区李坑和萝岗区福山环境产业园。每个项目均在循环经济产业园内或周边规划安排建设用地,年利用规模100万吨至200万吨,用地100亩至150亩。
  广州市建委副主任陈亚新表示,在建筑拆除量较大的海珠、越秀、荔湾、天河四区引入移动式生产线,就地开展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而在黄埔、番禺、南沙和从化则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在辖区内分别选址建设1个以上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项目,消化利用辖区内产生的建筑废弃物,使本区、县级市建筑废弃物年利用能力达到100万吨以上。
  建立“建筑余泥供需交换调剂平台”
  由于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的年均产生量巨大,因此“推进建筑废弃物源头减量”显得尤为重要。
  《工作方案》和《技术路径》要求,由广州市建委牵头组织制定《广州市建筑工程减排废弃物技术规范》和《广州市绿色施工技术规范》,有效减少建筑废弃物排放总量;从建筑全寿命周期节材和循环利用的角度优化规划设计、推广绿色施工管理,优先考虑工程区域内挖填土石方平衡和推行建筑废料回收利用,有效减少建筑废弃物排放总量。2014年底前完成。
  同时,针对建筑余泥占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总量的60%这一情况,要求由广州市*委牵头建立“建筑余泥供需交换调剂平台”,对于施工过程产生的无法在工程内部实现土方平衡的外运余泥,及时通过该平台发布供给信息,以方便与其他填土工程交换利用。2014年底前完成。
  相关配套政策正在制定中
  《工作方案》还要求制定并落实一系列的配套扶持和管理政策,包括:制定并出台《推广使用建筑废弃物再生建材产品办法》、《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财政性资金补贴办法》,对循环利用企业生产原料的统筹分配和调剂管理、以及相关运输与消纳管理措施等纳入相关管理办法,统筹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国家和省、市对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项目的优惠鼓励政策等。对以上所有的政策文件,陈亚新在回答媒体提问时均表示已经在研讨制定之中。

分享到:

加入收藏 | 返回列表 | 返回顶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