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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大力推进绿色建筑行动的实施
点击次数:1315 更新时间:2013-06-28

  日前,山东省政府下发《关于大力推进绿色建筑行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绿色建筑行动的6个主要目标。
  一是新建建筑。到2015年,城镇新建建筑强制性节能标准执行率设计阶段达到*、施工阶段达到99%以上;累计建成绿色建筑5000万平方米以上。
  二是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十二五”期间,对全省40%以上具备改造价值的城镇既有居住建筑实施节能改造,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000万平方米以上。
  三是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十二五”期间,新增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面积1.5亿平方米以上,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装机容量150兆瓦以上。到2015年年末,城镇应用可再生能源的新建建筑达到50%以上,可再生能源占建筑能耗的比重达到12%以上。
  四是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十二五”期间,完成1000栋以上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建设,形成覆盖全省的建筑能耗监测网络。到2015年年末,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降低10%,其中大型公共建筑降低15%。
  五是绿色建材。到2015年年末,城市、县城、镇规划区新型墙材应用比例达到*,城市、县城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限制使用黏土制品,高性能混凝土在建筑工程中的用量达到10%以上,高强钢筋在建筑工程中的用量达到80%以上。
  六是供热计量改革和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十二五”期间,集中供热的新建建筑和完成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全部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大型公共建筑全面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并实行计量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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