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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安排专项资金推动绿色建筑发展
点击次数:1827 更新时间:2013-08-22

 自8月1日起,河北省秦皇岛市多个类型新建建筑将必须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日前,秦皇岛市下发《关于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该市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绿色建筑发展研究、宣传培训、技术与产品的研发及相应奖励。

《意见》指出,自8月1日起,全市行政区域内尚未进行施工图联审的政府投资类项目、保障性住房、北戴河新区新建建筑,以及城市区内尚未出具规划设计条件的单体2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10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必须按照绿色建筑一及以上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鼓励已经完成施工图联审的项目,由建设单位交由设计单位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优化设计。对获得二星或三评价标识的项目,优先推荐申报*、省级示范项目并申请国家、省级财政补贴。对高绿色建筑将给予市级财政奖励。同时,大力推进北戴河新区*绿色节能示范区的创建工作。

目前,该市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已有4个,获得省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的3个、省级“绿色建筑”和“绿色小区”项目3项,累计获得奖励资金226万元,今年还将有20余个项目计划申报绿色建筑标识,总计建筑面积200多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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