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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已经出台绿色建筑补贴政策的部分地区
点击次数:1585 更新时间:2013-09-11

     北京

    北京市政府为鼓励建筑工程项目申报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由政府财政支付绿色建筑评审费用。北京市政府拟对高绿色建筑进行财政补贴。响应*《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北京市政府从今年6月1日起,所有新建建筑采取绿色建筑标准,全城普绿。
    上海
    上海市政策规定,对于取得二以上标识的绿色建筑,每平方米zui高补贴60元,单个项目zui高补贴600万元,保障性住房项目zui高可补贴1000万元。明确2012年10%以上的保障性住房按照绿色建筑的标准设计建造,并鼓励设计制造高保障性住房。同时,依托虹桥商务区等8个低碳实践区和7个低碳新城建设推进绿色建筑。
    重庆
    重庆市根据《重庆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取得重庆市绿色建筑竣工标识的工程项目,可按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申请享受国家及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江苏
    江苏省政府根据《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设立了“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每个区域补贴1500万元)”,政府补贴为:一、二、三绿色建筑分别为15元/平方米、25元/平方米、35元/平方米。
    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的政策规定,对于取得一星、二星、三的绿色建筑,政府分别减免城市市政配套(150元/平方米)的3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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