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现状
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6B/T50378—2006是总结我国绿色建筑方面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借鉴先进经验制定的*部多目标、多层次的绿色建筑综合评价标准。该标准明确了绿色建筑的定义、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确立了我国以“四节一环保”为核心内容的绿色建筑发展理念和评价体系。自其2006年发布实施以来, 已成为我国各级、各类绿色建筑标准研究和编制的重要基础,有效地指导了我国绿色建筑实践工作。截至2012年底,累计评价绿色建筑项目742个,总建筑面积超过7500万平方米 。
伴随着近1O年来我国绿色建筑的快速发展,以及绿色建筑各项工作的逐步推进,绿色建筑的内涵和外延不断丰富,各地、各行业、各类别建筑践行绿色理念的需求也不断提出。因此,为了适应、满足现阶段绿色建筑实践及评价工作的需要,围绕绿色建筑主题开展了以下标准制修订工作:
(1)各地基于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O378—2006并结合当地实际,相继出台了针对性更强的绿色建筑评价地方标准,以及一些绿色建筑设计等地方标准。
(2)国家和行业层面,相继编制了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后更名为《民用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及多项针对特定工程阶段或特定建筑类型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或其他用途标准,部分标准已发布实施。
(3)相关部门和行业组织,也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分别编制出台了补充、细化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的评价技术细则、导则或学会标准。
(4)2011年,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的修订工作启动。该标准修订稿扩展了评价对象范围、区分了评价阶段、完善了评价指标体系,现已完成报批工作。
(5)此外,还制修订了大批与绿色建筑相关的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室内外环境和运行管理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和产品标准。上述第(1)、(2)、(3)点的部分工作成果,见表1和表2的汇总。可见,绿色建筑工程建设标准在数量上已卓有成效,并已初成体系。
2、现存问题
当前的绿色建筑标准化工作虽然总体势头良好,但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尚需改进:
(1)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尚未建立。我国的绿色建筑标准化工作经过了近十年的起步和发展,但在不少环节上仍然“无标可依”。这一方面是因为受到绿色建筑技术及产品研发力度和水平的制约;另一方面是因为绿色建筑标准综合性较强、涉及多个专业学科和领域,无法很好地归人以专业学科划分的标准体系之中,更难以实现相互问的有机协同。目前对绿色建筑主题标准的统筹规划不足,也凸显出了建立健全绿色建筑标准体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