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筑物形态要符合规定要求
主要要求规划及设计单位利用好的朝向、室外气候及地形条件,通过合理设计,使建筑能耗降低。具体要求(以浙江省为例):
(1)居住建筑的适宜朝向为南偏东30度至南偏西15度。
(2) 居住建筑的间距满足日照要求。
(3) 居住区内建筑间及内部应组织良好的自然通风。
(4) 条式建筑物的体形系数不应超过0.35,点式建筑物的体形系数不应超过0.40。(体形系数:建筑物与室外大气接触的外表面积与其所保围的体积之比。)
2 建筑围护结构的节能设计
主要要求设计单位在设计时墙体(包含门窗)、屋顶、楼板要采用保温隔热材料。
(1)外窗(保括阳台门的透明部分)的面积不应过大。不同朝向、不同窗墙面积比的外窗,其传热系数应符合《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15-2003)表4.2.1的规定。(传热系数K:在稳定的条件下,围护结构两侧空气温差围1K,在单位时间内通过单位面积围护结构的传热量。单位:W/(m2.K),K: 热力学温度 [开尔文],摄氏温度与开尔文温度(温度)的换算公式为
K=C+273.16 ;
式中 K--开尔文温度,C--摄氏温
(2)建筑物外窗及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应符合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15-2003) 4.2.2条要求。
(3)建筑外窗宜设置活动外遮阳,天窗必须采取遮阳措施。楼梯间外墙应建筑物屋顶及外墙宜采用外保温。当采用内保温时,应对热桥(冷桥)部分采取适宜的保温措施。各部分的传热系数和热惰性指标应符合《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15-2003)表4.2.4的规定。热惰性指标(D):表征围护结构反抗温度波动和热流波动能力的无量纲指标,其值等于材料层热阻与蓄热系数的乘积。
(4)建筑物屋顶及外墙的外表面宜采用浅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