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燃烧热值试验方法 GB 14402—93 本标准参照采用ISO 1716—1973《建筑材料热值的测定》。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材料燃烧热值的测定。 2 术语和符号 某种材料*燃烧时放出的热量,不仅与该材料的质量、燃烧产物的状态有关,而且还与燃烧是在恒容下还是恒压下进行有关。本标准确认的热值为在氧弹中测得的恒容燃烧热。 2.1 术语 a. 总燃烧热值(以下简称总热值) 单位质量的材料*燃烧,并当其燃烧产物中的水蒸汽(包括材料中所含水分生成的水蒸汽和材料组成中所含的氢燃烧时生成的水蒸汽)均凝结为液态时放出的热量,被定义为该材料的总燃烧热值。 b. 燃烧热值(以下简称热值) 单位质量的材料*燃烧,其燃烧产物中的水蒸汽(包括材料中所含水分生成的水蒸汽和材料组成中所含的氢燃烧时生成的水蒸汽)仍以气态形式存在时所放出的热量,被定义为该材料的燃烧热值。它在数值上等于总热值减去材料燃烧后所生成的水蒸汽在氧弹内凝结为水时所释放出的汽化潜热的差值。 c. 量热计热容量 量热系统在试验条件下温度升高1℃所需要的热量被定义为该量热计的热容量。其值通过量热基准物质苯甲酸在相同的试验条件下进行校正试验而得到。 量热系统包括量热计内筒中的水及测定过程中温度发生变化的所有部分。 d. 量热基准物质 用于标定量热计热容量的基准物质。本标准指一等量热标准苯甲酸。 北京时代新天科贸有限公司 :/57754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