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参考英国标准BS5713:1979《中空玻璃技术要求》,ASTM E546-88《中空玻璃结霜点测试方法》和JIS R3209-1998《中空玻璃》标准。本标准是在原国家标准GB/T 11944-1989《中空玻璃》和GB/T 7020-1986《中空玻璃测试方法》的基础上修订的,并将两标准合为一个标准。
本标准与GB/T 11944-1989和GB/T 7020-1986的主要技术差异为:
——中空玻璃重新定义。包括了胶条式中空玻璃;
——中空玻璃常用规格、zui大尺寸采用了BS 5713:1979的规定;
——中空玻璃尺寸偏差采用了JIS R3209-1998的规定
——中空玻璃密封性能增加了对5mm+9mm+5mm厚度样品的技术要求;
——露点试验中对露点仪与玻璃的接触时间参照了ASTM E546-1988和JIS R3209-1998标准进行了具体规定。
——增加了对密封性能试验、露点试验、气候循环耐久性试验的环境条件要求;
——耐紫外线幅照性能增加了对原片玻璃的错位、胶条蠕变等缺陷的要求。对该项试验的环境条件不做要求;
——将气候循环耐久性能和高温高湿耐久性能分开进行判定。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B/T 11944-1989和GB/T 7020-1986。
本标准由中国建材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建筑用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秦皇岛玻璃工业研究设计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南玻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营盛明玻璃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勇、刘志付、嵇书伟、高淑兰、董凤龙、王立祥、李新达。
本标准发布于1989年12月23日。本次为*次修订。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空玻璃的规格、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冷藏等用途的中空玻璃。
2、规范性应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版适用于本标准。
GB/T 1216 外径千分尺(neq ISO 3611)
GB 9962 夹层玻璃
GB/T 9963 钢化玻璃
GB 11614 浮法玻璃
GB 17841 幕墙用钢化玻璃与半钢化玻璃
JC/T 486 中空玻璃用弹性密封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中空玻璃: 两片或多片玻璃以有效支撑均匀隔开并周边粘结密封,使玻璃层间形成有干燥气体空间的制品。
4、规格 常用中空玻璃形状和zui大尺寸见表1。
玻璃厚度 | 间隔厚度 | 长边zui大尺寸 | 短边zui大尺寸 | zui大面积/m2 | 正方形边长zui大尺寸 |
3 | 6 | 2110 | 1270 | 2.4 | 1270 |
4 | 6 | 2420 | 1300 | 2.86 | 1300 |
5 | 6 | 3000 | 1750 | 4.00 | 1750 |
6 | 6 | 4550 | 1980 | 5.88 | 2000 |
10 | 6 | 4270 | 2000 | 8.54 | 2440 |
12 | 12~20 | 5000 | 3180 | 15.90 | 3250 |
5、要求
5.1 材料
中空玻璃所用材料应满足中空玻璃制造及性能要求。
5.1.1 玻璃
可采用浮法玻璃、夹层玻璃、钢化玻璃、幕墙用钢化玻璃和半钢化玻璃、着色玻璃、镀膜玻璃和压花玻璃等。浮法玻璃应符合GB 11614的规定,夹层玻璃应符合GB 9962的规定,钢化玻璃应符合GB/T 9963的规定,幕墙用钢化玻璃和半钢化玻璃应符合GB 17841的规定。其他品种的玻璃应符合相应标准或由供需双方商定。
5.1.2 密封胶
密封胶应满足以下要求:
(1)中空玻璃用弹性密封胶应符合JC/T 486的规定。
(2)中空玻璃用塑性密封胶应符合有关规定。
5.1.3 胶条
用塑性密封胶制成的含有干燥剂和波浪型铝带的胶条,其性能应符合相应标准。
5.1.4 间隔框
使用金属间隔框时应去污或进行化学处理。
5.1.5 干燥剂
干燥剂质量、性能应符合相应标准。
5.2 尺寸偏差
5.2.1 中空玻璃的长度及宽度允许偏差见表。表2(单位为毫米)
长(宽)度L | 允许偏差 |
L<1000 | ±2 |
1000≤L<2000 | +2 -3 |
L≥2000 | ±3 |
5.2.2 中空玻璃厚度允许偏差见表3
表3(单位为毫米)
公称厚度 | 允许偏差 |
t<17 | ±1.0 |
17≤t<22 | ±1.5 |
t≥22 | ±2.0 |
注:中空玻璃的公称厚度为玻璃原片的公称厚度与间隔层厚度之和 |
5.2.3 中空玻璃两对角线之差
正方形和矩形中空玻璃对角线之差应不大于对角线平均长度的0.2%。
5.2.4 中空玻璃的胶层厚度
单道密封胶层厚度为10mm±2mm,双道密封外层密封胶层厚度为5mm~7mm(见图1),胶条密封胶层厚度为8mm±2.0mm(见图2),特殊规格或有特殊要求的产品由供需双方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