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资源小省、能耗大省,浙江绝大多数煤炭、石油需要输入,加上能源利用水平总体不高,能源资源约束矛盾日益凸显。与此同时,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建设规模总量越来越大,建筑能耗已占社会总能耗的20%以上,预计这一比重还将持续增加,建设领域节能减排面临十分繁重的任务。”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副厅长樊剑平接受《中国建设报?中国住房》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浙江省直面上述现实,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上述矛盾正在逐步缓解。截至目前,该省已累计设计绿色建筑4.4亿平方米,建设完成绿色建筑3.1亿平方米,年节约标准煤达到525万吨。眼下,绿色建筑已成为浙江人居的新时尚。
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不断扩大
2009年,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快光伏等新能源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发展的意见》(浙政办发〔2009〕55号),提出了“六个一百加一个基地”的工程计划。目前,该工程计划已实施太阳能等新能源低能耗照明道路106条,地源(水源)热泵空调建筑示范应用179万平方米。
同时,已实施*太阳能(含金太阳)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53项,其中杭州能源与环境产业园1.2MW和义乌商贸城三期1.295MW屋顶光伏项目已并网发电,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以获得中国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三星的杭州低碳科技馆项目为例,该项目夜景照明由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系统作为主供电源,其发电量占总建筑用电量的比例约4.91%。其中,太阳能发电系统分成屋顶区域和幕墙遮阳区域两个系统,采用用户侧低压并网的系统形式。屋顶部分总太阳能光伏安装面积为895.6平方米,太阳能光伏系统总功率为98.28KW;南向玻璃幕墙屋面遮阳百叶光伏系统采用120块双玻璃非晶硅光伏组件,取代了传统的遮阳板,使玻璃幕墙既能遮阳又能产生电能。单块发电功率70W,幕墙部分光伏系统总功率8.4KW。
在积极推进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上,浙江省制定了《关于太阳能在建筑应用实施的若干意见》,积极推进太阳能光热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据统计,目前该省城乡已累计实施太阳能热水器集热面积1000万平方米,覆盖400多万户城乡居民。
另外,浙江省还实施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区域化战略,以安吉县为试点积极探索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区域化发展的新思路。
“目前,浙江省宁波(楼盘)市已被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建德、嘉善、安吉、嵊州、海盐和宁海6个县(市)也被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农村地区县级示范,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区域化工作在浙江进展顺利。”樊剑平表示。
绿色建筑监管体系基本完善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离不开监管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在浙江,现已基本形成一套较为成熟的监管体系。
2011年5月25日,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订后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明确规定,民用建筑实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该省先后制定了《浙江省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浙江省民用建筑节能评估机构备案管理办法》和《浙江省民用建筑节能评估技术导则(试行)》,在全国全面实施民用建筑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形成了民用建筑节能设计良性发展的工作机制。去年该省建设部门共组织审查建筑节能评估项目1326项,总建筑面积7857万平方米。
浙江省制定了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制度实施方案,目前已完成6150幢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其中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1650幢。杭州市还建立了基于地理信息系统的建筑基本信息及能耗(电能)数据库,目前已有9399幢民用建筑相关数据入库。
同时,浙江省在累计开展168项用电分项计量试点示范工作的基础上,在全国制定了《大型公共建筑能耗测评标准》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用电分项计量设计标准》两项地方标准,其中前一项已于去年颁布实施,后一项日前通过了专家评审,均*。积极开展民用建筑能源审计和能耗公示平台建设,已完成35项能源审计试点,建成浙江省行政中心等3处建筑能耗公示平台。
在积极探索公共建筑用能监管平台建设方面,浙江省目前已分别在该省建筑节能中心、清华大学长三角研究院和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初步建成了建筑用能监管试验平台,实现了66幢公共建筑用能实时监控。
另外,浙江还一直在积极推进节约型校园建筑节能监管体系示范项目的实施。目前列入国家节约型校园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示范项目的浙江大学等4所高校正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其中浙江大学已通过国家验收。
据樊剑平介绍,浙江大学校园建筑节能监管平台目前已实现学校50%以上校园建筑面积的实时监测与控制。在该系统的下,学校决定投资3250万元,采用太阳能光热、热泵技术等对紫金港校区蒸汽系统实施节能改造,已实施的两个试点项目实测节能率达50%以上,每年可节约能耗费150万元。“若全部改造完成,每年可节约能耗费947万元,节约标煤2119吨,减少碳排量5149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