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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4年70%公共建筑纳入电耗限额管理
点击次数:1636 更新时间:2013-06-21

  同时,由于公共建筑功能复杂性及能耗统计和计量条件限制,短时间内难以制定科学合理的能耗定额,北京将按照建筑历史用电量制定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指标。对正常运行五年以上的建筑,按前五年用电量和设定降低率测算;对未满五年的建筑,按已有年度用电量或全市同类建筑电耗水平测算。2014年和2015年基础降低率分别取6%和12%。同时设置差别化降低率,对zui节能的5%建筑,不要求继续降低能耗;对zui不节能的5%建筑,要求下降较大幅度。
  对于超出配额后的收费标准,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具体级差价格方案待报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后另行发布。超限额加价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作为市级预算收入按规定随电费征收并上缴市财政,纳入民用建筑节能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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