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家*于2011年10月批准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东、湖北和深圳7省市开展碳交易试点工作。
2013年可被称为中国碳市场的启动之年。
深圳:
启动全国*碳交易市场。2012年,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颁布《深圳经济特区碳排放的若干管理规定》,这是我国*个关于碳排放的地方性法规;2013年6月28日,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正式运行;2013年10月29日,深圳公布了《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截至11月15日,征求意见已结束。
上海:
正式启动碳排放权交易。2013年11月27日,上海市碳排放权交易在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正式启动。全市191家来自钢铁等工业行业及宾馆等非工业行业的企业,纳入了碳排放配额管理范围。
北京:
北京碳排放权交易日前正式开市。北京目前不向个人投资者开放碳交易市场,只在企业间进行。截至昨日,北京已有200多家企业、单位开立碳排放交易配额账户。
在试点阶段,北京碳排放权交易只针对二氧化碳一种温室气体,实行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下的配额交易机制。超额排放企业须在北京市环境交易所购买碳排放权,排放企业也可卖出富余的碳排放权配额,从而达到整体节能减排。
广东:
《广东省碳排放权管理和交易办法》等框架性文件已获得省政府原则性通过,即将颁布实施。根据计划,广东省的碳排放权配额有偿竞拍初步定于11月下旬进行,11月底前完成所有配额发放工作,12月底前正式启动配额交易。
天津:
在经历了一年多的市场基础体系建设后,《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获得市政府批准,进入操作实施阶段。目前,区域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各项基本要素建设已经初步完成,包括制定区域碳市场管理办法,建设碳交易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平台,建立统一的监测、报告、核查体系,完善市场监管体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