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目录
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详细内容
北京地标《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修订
点击次数:1653 更新时间:2014-08-20

8月18日,市住房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组织召开了北京(楼盘)市地方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编制(修订)工作组成立暨*次标准编制(修订)工作会,正式启动标准修订工作。

根据《关于印发2014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标发〔2014〕36号),该标准已列入北京市地方标准2014年修订计划,主编单位为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和北京建筑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科技与村镇建设处、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处、施工安全管理处、物业管理处、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和市规划委勘查设计测绘管理办公室受邀出席会议。科技促进中心赵丰东主任主持会议。

北京市自2013年6月始要求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特别在2014年8月1日正式施行的《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中明确要求本市新建民用建筑执行一绿色建筑标准,部分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二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并在土地出让条件、选址意见书或者规划条件中进行明确。本次标准修订工作将充分发挥标准的作用,在修订的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50378-2014(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基础上,紧密结合北京市气候、资源、经济发展水平、人居生活特点和节能减排要求,遵循“确保绿色效果、提升建筑品质”的基本原则,合理设置具有北京项目绿色特点的评价指标或内容,确保标准的科学性、适宜性和可操作性,推动北京市绿色建筑健康发展。

分享到:

加入收藏 | 返回列表 | 返回顶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