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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启动绿色建筑标识项目奖励工作
点击次数:1528 更新时间:2014-09-09

北京市日前启动绿色建筑标识项目财政奖励工作。2012年以后取得二和三绿色建筑运行标识的公共建筑项目和住宅建筑项目均可申报。市级奖励标准为二标识项目22.5元/平方米,三标识项目40元/平方米。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组织申报绿色建筑标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启动绿色建筑标识项目财政奖励工作,2012年以后取得二和三绿色建筑运行标识的公共建筑项目和住宅建筑项目均可申报。市级奖励标准为二标识项目22.5元/平方米,三标识项目40元/平方米。

《通知》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北京(楼盘)市发展绿色建筑推动绿色生态示范区建设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本市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的财政奖励资金支持对象为申报绿色建筑标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含改造项目)的建设单位或业主单位(政府全额投资的项目除外)。每年3月和8月全市集中组织两次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需按《通知》规定进行申报。今年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30日。

市级财政奖励标准为二标识项目22.5元/平方米,三标识项目40元/平方米,在*奖励资金下达前,先行拨付50%。奖励资金主要用于补贴绿色建筑咨询、建设增量成本及能效测评等方面。我市将建立相关绩效跟踪考评和监督管理制度,对财政奖励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此外,《通知》还要求,公共建筑项目在获得奖励资金后三年内,每年须按期如实向市住建委“北京市绿色建筑标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和运行数据申报系统”平台填报能耗运营数据,接受能耗管理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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