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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式光伏推广速度加快 政策效应明显
点击次数:2186 更新时间:2014-09-11
  摘要:国家*近日向各省下发《关于加快培育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有关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项目开建时间、园区统一协调、区域电力交易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做了细化规定。并要求各示范区方案于9月30日前备案,确保今、明两年分布式光伏装机目标完成。
  
  通知还要求,各地根据发展条件选择具有一定规模的区域纳入今明两年培育重点,编制建设方案;已有示范区必须在今年9月底前开工或年底建成规模不低于2万千瓦,否则取消示范区称号。事实上,由于分布式光伏项目规模小而分散,由园区管委会统一协调的模式相对可行,企业投资开发积极性高,国家*早在去年就已经确定了分布式光伏示范区,将其作为国内分布式市场培育的先锋。
  
  此外,*还要求示范区加强光伏建筑标准、项目备案和电网接入、项目参与碳减排交易等的等统筹协调机制,鼓励园区、投资方与电网企业共同组建专业运维公司,统一电费结算和建设服务。可以看出,这些具体要求都是针对分布式光伏长期存在的并网难、结算风险、产权不明晰等问题量身打造的。
  
  事实上,日前正式文件中就要求创新分布式示范区建设,并对区内光伏项目倾斜,可享受建设规模按照“先行备案,后追加规模指标”的操作方式,同时允许向同一变电台区的符合政策和条件的电力用户直接售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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