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
点击次数:3034 更新时间:2015-02-10
一、前期综合示范取得的成效及经验
为进一步做好“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2011年,两部委决定开展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在继续加大现有资金政策支持力度的同时,探索以城市为平台,以“产业低碳化”、“交通清洁化”、“建筑绿色化”、“现代服务业集约化”、“主要污染物减量化”、“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化”等“六化”为目标,由“点”到“面”、由单项政策到政策集成,充分发挥财政政策作用,系统、整体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入围的这30个城市,都围绕综合示范的政策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了有益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有
一是节能减排工作迈上新台阶。示范城市节能减排指标明显优于其他城市。例如,北京市2013年氮氧化物比2010年下降16%,新余市2013年万元GDP能耗比2010年下降22%。这样的成效,不仅是本省节能减排的*,在全国也是水平。从推进力度看,综合示范工作都是在示范城市党委、政府统一*下进行,打破了部门条块分割,呈现“新起点、新措施、新进展”系统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是转变发展方式开辟新路径。示范城市加速淘汰落后产能,培育战略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产业结构明显优化,发展方式转型取得可喜进展。吉林市以老工业基地改造为切入点,对传统产业实施搬迁改造,同时发展信息服务等第三产业,该市在综合示范开展前的2010年,*、二、三产业比重分别为11%、50%、39%,综合示范实施后的2013年,三产比重为9%、48%、43%,转型成效明显。铜川市以综合奖励资金为杠杆,带动社会投入共计22.5亿元,对市内9家水泥企业全部实施关停,淘汰落后产能1000万吨,同时在水泥厂原址发展旅游、文化产业,实现了结构优化、就业增加、经济发展、环境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显着提升等多重目标。
三是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找到新抓手。示范城市以“六化”为目标,打造了一批新型城区。杭州市以中心城区为依托,打造周边低碳产业镇、绿色农业镇、旅游休闲镇,实现资源集约、产业低碳等目标,新型城镇化步伐明显加快。贵阳市在城市新区建设中,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普及太阳能热水、浅层地热等可再生能源,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文明理念得到充分体现。
四是长效机制建设取得新进展。示范城市对碳交易、排污权交易、节能量交易进行大胆探索,尝试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部分城市对市场化的投资运营模式进行大胆尝试,铜陵市广泛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吉林市设立节能减排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带动商业银行提供200亿元综合授信支持,节能减排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贵阳市积极开展绿色金融服务,引导信贷资金投向节能环保、循环经济等领域。示范城市还积极推进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健全节能减排标准、法规和*体系,实施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建立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贵阳市在全国*环境保护法庭和审判庭,制定了*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
五是示范带动作用开始显现。工作启动以来,已经先后有30个城市开展示范,这些城市规模大小不等、发展阶段不尽相同、示范内容各有侧重,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典型性、示范性。一些示范城市所在省,以示范城市为*,重新设计节能减排政策措施、分解落实各项指标,全面提升本省节能减排工作;示范城市之间互相吸取经验,尤其是新开展示范的城市,都比较注重向示范工作开展早、工作有特色的城市学习,借鉴一些好的经验做法。
总的来看,综合示范实施四年来,示范城市节能减排指标完成得好,工作开展中,还十分注重将节能减排和发展经济相结合,将政府推动和机制创新相结合,取得了显着成效,应充分肯定。在此,我谨代表*对示范城市,以及有关省财政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辛勤付出表示衷心感谢
综合示范积累了宝贵经验,对下一步工作很有学习借鉴意义,值得总结推广。
一是资金整合,有效避免政策交叉和盲点。以城市为平台,将*及地方财政节能减排相关资金整合使用,有效地避免了资金重复交叉。同时,*财政再拿出综合奖励资金,由示范城市统筹使用,解决了政策的盲点和空白,使现有政策之间充分衔接,填漏补缺,发挥了资金合力。荆门市以城市为平台,将土地、城建、水利、环保等渠道相关资金,与综合示范奖励资金、省级配套资金整合使用,并通过政府和社会合作(PPP)的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为节能减排拓宽了资金来源,这种做法,很值得大家学习借鉴。
二是政策集成,初步实现工作系统整体推进。示范城市开始尝试将补贴政策和价格、税费等其他政策配合使用;将财政政策和城市规划、空间布局统筹考虑;将治污降耗和能源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深度融合;将节能减排和新型城镇化、生态文明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充分衔接;将资金投入与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有机结合,加大政策集成力度,加强政策之间的协调配合,初步实现系统化、平台化、整体化推进节能减排的政策目标。同时,示范城市还十分重视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大力培育节能环保市场,开始呈现政府和市场共同推进的良好格局。
三是减少审批,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综合示范突出示范城市的主体地位,不搞层层报项目、批项目的老做法,由示范城市自己点菜,自己决定开展哪些工作,*财政只是通过项目备案的方式加以管理,示范城市的责、权、利统一,有效调动了地方政府在规划设计、项目选择、资金筹集等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从“要我节能减排”向“我要节能减排”的转变。从实践看,示范城市节能减排的自觉性、创造力得到充分挖掘,一些城市主动加码,建立了严格的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度。
四是奖罚分明,切实加强绩效考核约束力。两部委围绕示范工作量、节能减排效果、长效机制建设等因素设置了具体、明确的考核指标,制定了综合示范绩效考核办法,并向社会公开,每年组织专业机构对示范工作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下一年度综合奖励资金分配挂钩。同时,建立示范城市退出机制,节能减排指标完不成的,取消示范资格,扣回全部奖励资金。上述绩效考核办法,约束力强,不仅有利于推进工作,也有利于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为进一步做好“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2011年,两部委决定开展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在继续加大现有资金政策支持力度的同时,探索以城市为平台,以“产业低碳化”、“交通清洁化”、“建筑绿色化”、“现代服务业集约化”、“主要污染物减量化”、“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化”等“六化”为目标,由“点”到“面”、由单项政策到政策集成,充分发挥财政政策作用,系统、整体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入围的这30个城市,都围绕综合示范的政策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了有益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有
一是节能减排工作迈上新台阶。示范城市节能减排指标明显优于其他城市。例如,北京市2013年氮氧化物比2010年下降16%,新余市2013年万元GDP能耗比2010年下降22%。这样的成效,不仅是本省节能减排的*,在全国也是水平。从推进力度看,综合示范工作都是在示范城市党委、政府统一*下进行,打破了部门条块分割,呈现“新起点、新措施、新进展”系统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是转变发展方式开辟新路径。示范城市加速淘汰落后产能,培育战略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产业结构明显优化,发展方式转型取得可喜进展。吉林市以老工业基地改造为切入点,对传统产业实施搬迁改造,同时发展信息服务等第三产业,该市在综合示范开展前的2010年,*、二、三产业比重分别为11%、50%、39%,综合示范实施后的2013年,三产比重为9%、48%、43%,转型成效明显。铜川市以综合奖励资金为杠杆,带动社会投入共计22.5亿元,对市内9家水泥企业全部实施关停,淘汰落后产能1000万吨,同时在水泥厂原址发展旅游、文化产业,实现了结构优化、就业增加、经济发展、环境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显着提升等多重目标。
三是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找到新抓手。示范城市以“六化”为目标,打造了一批新型城区。杭州市以中心城区为依托,打造周边低碳产业镇、绿色农业镇、旅游休闲镇,实现资源集约、产业低碳等目标,新型城镇化步伐明显加快。贵阳市在城市新区建设中,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普及太阳能热水、浅层地热等可再生能源,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文明理念得到充分体现。
四是长效机制建设取得新进展。示范城市对碳交易、排污权交易、节能量交易进行大胆探索,尝试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部分城市对市场化的投资运营模式进行大胆尝试,铜陵市广泛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吉林市设立节能减排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带动商业银行提供200亿元综合授信支持,节能减排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贵阳市积极开展绿色金融服务,引导信贷资金投向节能环保、循环经济等领域。示范城市还积极推进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健全节能减排标准、法规和*体系,实施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建立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贵阳市在全国*环境保护法庭和审判庭,制定了*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
五是示范带动作用开始显现。工作启动以来,已经先后有30个城市开展示范,这些城市规模大小不等、发展阶段不尽相同、示范内容各有侧重,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典型性、示范性。一些示范城市所在省,以示范城市为*,重新设计节能减排政策措施、分解落实各项指标,全面提升本省节能减排工作;示范城市之间互相吸取经验,尤其是新开展示范的城市,都比较注重向示范工作开展早、工作有特色的城市学习,借鉴一些好的经验做法。
总的来看,综合示范实施四年来,示范城市节能减排指标完成得好,工作开展中,还十分注重将节能减排和发展经济相结合,将政府推动和机制创新相结合,取得了显着成效,应充分肯定。在此,我谨代表*对示范城市,以及有关省财政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辛勤付出表示衷心感谢
综合示范积累了宝贵经验,对下一步工作很有学习借鉴意义,值得总结推广。
一是资金整合,有效避免政策交叉和盲点。以城市为平台,将*及地方财政节能减排相关资金整合使用,有效地避免了资金重复交叉。同时,*财政再拿出综合奖励资金,由示范城市统筹使用,解决了政策的盲点和空白,使现有政策之间充分衔接,填漏补缺,发挥了资金合力。荆门市以城市为平台,将土地、城建、水利、环保等渠道相关资金,与综合示范奖励资金、省级配套资金整合使用,并通过政府和社会合作(PPP)的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为节能减排拓宽了资金来源,这种做法,很值得大家学习借鉴。
二是政策集成,初步实现工作系统整体推进。示范城市开始尝试将补贴政策和价格、税费等其他政策配合使用;将财政政策和城市规划、空间布局统筹考虑;将治污降耗和能源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深度融合;将节能减排和新型城镇化、生态文明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充分衔接;将资金投入与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有机结合,加大政策集成力度,加强政策之间的协调配合,初步实现系统化、平台化、整体化推进节能减排的政策目标。同时,示范城市还十分重视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大力培育节能环保市场,开始呈现政府和市场共同推进的良好格局。
三是减少审批,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综合示范突出示范城市的主体地位,不搞层层报项目、批项目的老做法,由示范城市自己点菜,自己决定开展哪些工作,*财政只是通过项目备案的方式加以管理,示范城市的责、权、利统一,有效调动了地方政府在规划设计、项目选择、资金筹集等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从“要我节能减排”向“我要节能减排”的转变。从实践看,示范城市节能减排的自觉性、创造力得到充分挖掘,一些城市主动加码,建立了严格的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度。
四是奖罚分明,切实加强绩效考核约束力。两部委围绕示范工作量、节能减排效果、长效机制建设等因素设置了具体、明确的考核指标,制定了综合示范绩效考核办法,并向社会公开,每年组织专业机构对示范工作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下一年度综合奖励资金分配挂钩。同时,建立示范城市退出机制,节能减排指标完不成的,取消示范资格,扣回全部奖励资金。上述绩效考核办法,约束力强,不仅有利于推进工作,也有利于保障财政资金安全。